成都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成都市事业单位考试)

成都耍耍 05-27 阅读:54 评论:0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的通知》(成府办发〔2023〕34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调整如下:

放单位出具退休证明。
  • 去世人员或其家属或受益人向发放单位提出申请。
  • 提供殡仪馆或相关机构出具的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
  • 丧葬费发放程序:

    • 去世人员或其家属或受益人向发放单位提出申请。
    • 发放单位根据申请材料审核后,出具发放凭证。
    • 发放单位将丧葬费划入去世人员或其家属或受益人的账户。

    其他事项:

    • 丧葬费不计入职工工资总额,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丧葬费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其他用途。
    • 本标准解释权归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 成都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申请表

    成都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成都市事业单位考试)
    丧葬费档次 标准
    一般人员 9000元
    副县级人员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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