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家生活补贴政策 (成都居家生活造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桑拿 07-11 阅读:20 评论:0

关于成都居家生活补贴政策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的通知》(国办发〔200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 本办法所称困难群众,是指非现役军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城市居民、农村低保对象以及其他困难人员。
  2. 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基本生活补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其他救助。
  3.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章 基本生活补助

  1. 基本生活补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措施,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食品、衣物、住房、水电气、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支出。
  2. 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 基本生活补助采取货币形式发放,具体发放方式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章 医疗救助

  1. 医疗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措施,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支出。
  2. 医疗救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 医疗救助采取以下形式:
    • 基本医疗保险
    • 医疗救助
    • 其他医疗救助措施

第四章 住房救助

    成都居家生活补贴政策 (成都居家生活造纸有限责任公司)
  1. 住房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措施,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住房租金、购房费用支出。
  2. 住房救助采取以下形式:
    • 公租房
    • 租赁补贴
    • 购房补贴
    • 其他住房救助措施

第五章 教育救助

  1. 教育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子女基本教育需求的重要措施,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子女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支出。
  2. 教育救助采取以下形式:
    • 学费减免
    • 助学金
    • 勤工俭学
    • 其他教育救助措施

第六章 就业救助

  1. 就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重要措施,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就业培训、就业安置、创业扶持支出。
  2. 就业救助采取以下形式:
    • 就业培训补贴
    • 就业安置服务
    • 创业扶持
    • 其他就业救助措施

第七章 其他救助

  1. 其他救助是指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提供的其他救助措施。
  2. 其他救助采取以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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