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成都住房公积金app)
成都品茶
07-19
阅读:2
评论:0
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如下:
- 职工缴存比例:5%-12%(由职工和单位协商确定)
- 单位缴存比例:5%-12%(由单位自主缴存,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以下规定分别计算:
- 职工缴存额度:职工缴存比例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含住房公积金)
- 单位缴存额度: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含住房公积金)
职工月工资收入是指职工在成都实际取得的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不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是指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依据,具体规定如下:
- 职工缴存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
- 单位缴存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
职工月工资收入超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高缴存基数,超出部分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 房公积金后,仍需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直到依法终止劳动关系或单位依法注销之日。
- 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怎么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有余额,但不足以支付提取金额的,可以分次提取,直至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完毕。
-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逾期未使用怎么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当在提取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逾期未使用的,应当全部退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相关法律法规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成都桑拿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