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桑拿 08-07 阅读:1 评论: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主动、准确、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公开范围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成都市人民政府)
  1. 财政预算、决算;
  2. 政府审计;
  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4. 土地利用、住房保障、生态环境保护;
  5. 公共卫生、医疗救助、教育、就业;
  6. 社会保障、社会救助;
  7.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8. 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1. 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 www.chengdu.gov.cn );
  2. 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www.cd.gov.cn/gkxx/ );
  3. 政府公报、政府报告;
  4. 新闻发布、新闻通稿;
  5.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
  6. 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查阅室。

公开程序

成都市人民政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是否符合公开时效要求。对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脱密处理后公开;对不符合公开时效要求的,按照规定延后公开。

监督机制

成都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公民的监督。监督方式包括:信息公开评议、信息公开信访举报、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等。

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不断完善,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成都桑拿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