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成都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办理条件及网办流程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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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成都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办理条件及网办流程需要多久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登记业务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办理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或者注销登记前,机动车所有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发生改变的,应当先行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在办理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属于摩托车入城证更新的,需提交原摩托车入城证相关信息。
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机动车使用年限到了而车况仍然不错,可不可以让其继续发挥余热呢?回答是肯定的:经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根据国家规定其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报废期限。那么,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呢?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四川省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成都机动车转入登记办理条件需要有哪些
1、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当先行办理其所有或者管理的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以及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的检验。
2、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登记业务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办理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或者注销登记前,机动车所有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发生改变的,应当先行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在办理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转入车辆(新能源汽车和挂车除外),应到我市环保检验机构进行排放阶段标准认定和环保检验,检验合格后,持环保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报告》,再到车管窗口办理转入业务。
4、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成都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资料需要有哪些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
2、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六款);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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