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成都公积金提取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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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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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 购买自住住房
- 支付首付
-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 翻修、大修自住住房
- 建造、翻建、大修农村自建住房
- 离休、退休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出国定居
- 死亡
- 偿还亲属住房贷款本息,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 其他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情形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成都公积金提取代办)](https://depravadasblog.com/thumb/20240515095508_48351.jpg)
提取流程
1. 准备材料
- 提取申请表(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办事大厅领取)
- 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 公积金账户卡或存折原件及其复印件
- 与提取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贷款合同、还款记录、退休证明、劳动解除合同、出国定居证明、死亡证明等
2. 填写申请表
- 根据自己的提取事由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 填写个人信息、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金额以及用途等
- 仔细核对信息,确保无误
3. 提交材料
-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 提交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 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并告知受理情况
4. 审核和审批
-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 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报送审批
- 审批通过后,提取款项将汇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 提取时间
- 申请材料提交齐全后,审核和审批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 提取款项汇入银行账户的时间一般为1个工作日
代办提取
- 提取人为本人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自行办理
- 提取人为他人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 代办人需携带代办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积金账户卡或存折复印件以及与提取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 提取公积金时,需缴纳提取手续费
- 提取公积金后,不能再补缴
- 申请材料造假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提取公积金后,如提取事由发生变化,需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告
联系方式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书街11号
- 电话:028-85566666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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