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廉租房2021年最新通知 (成都廉租房2024年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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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廉租房管理,保障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成都市内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和个人。
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和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户口在成都且已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
- 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成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 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 家庭成员因疾病、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年收入可以适当放宽至4倍;
- 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 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报区(市)住房保障部门。
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对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进行实地调查。
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向申请人发放廉租房准入通知书。
分配方式
廉租房分配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摇号,并向社会公示。
摇号结果确定后,由区(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摇号顺序向申请人分配廉租房。
租赁管理
廉租房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承租人应当爱护廉租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承租人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租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区(市)住房保障部门。
监督检查
市、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廉租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成都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成都廉租房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
1 | 居民身份证 | 2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
2 | 户口簿 | 1 | |
3 | 收入证明 | 1 | 家庭所有成员收入证明 |
4 | 住房情况证明 | 1 | 家庭所有住房情况证明 |
5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1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
6 | 申请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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