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主任 (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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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主任(以下简称“仲裁委主任”)是我国仲裁领域高级别的领导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委主任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三年。仲裁委主任对成都市仲裁委员会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成都市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领导仲裁委全体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确保仲裁公正、高效。
  • 负责仲裁委的日常管理,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等事项。
  • 代表仲裁委与其他单位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交流活动。
  • 组织开展仲裁业务培训,提高仲裁员的业务水平。
  • 受理仲裁当事人的投诉和举报,查处仲裁员违法违规行为。
  • 完成成都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仲裁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资格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热爱仲裁事业。
  •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以上,有五年以上仲裁工作经验。
  •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现任仲裁委主任

现任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主任为李华同志,任期自2023年3月起。

相关法律法规

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主任 (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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