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成都市政府信箱)

成都夜店 05-17 阅读:47 评论: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制定本目录,旨在规范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 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 政府政策措施
  3. 政府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 政府预算和决算
  5. 政府公共服务信息
  6. 政府行政执法信息
  7. 政府统计信息
  8. 政府研究报告和咨询建议
  9. 政府其他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1. 除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
  2.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 涉及国家秘密的;
    • 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
    • 涉及商业秘密的;
    •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
    •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公开方式

  1. 政府网站
  2. 政府公报
  3. 政府新闻发布会
  4.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
  5. 政府指定的其他公开渠道

四、信息公开时限

  1. 主动公开的信息,一般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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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特殊情况下,经申请人同意,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五、信息公开监督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 写信或电子邮件
    • 电话
    • 传真
    • 来访

六、附则

  1. 本目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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