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
课程目标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旨在培养具有以下素质的高中毕业生:
- 政治合格、思想进步、道德高尚、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 具有爱国情怀,具有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
- 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修养和劳动素养
- 具有健全的人格、自主发展的能力和 lifelong learning 的意识
- 具有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两类。
必修课程
2>学分制普通高中采用学分制,每门必修课程的学分均为 0.5 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的学分均为 1 学分。
毕业要求
普通高中毕业学生须修满必修课程 15 门,选择性必修课程 6 门,总学分不少于 84 学分。
课程评价
普通高中课程评价采用多元化评价体系,包括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包括平时的作业、课堂提问、小测验等,用于了解学生的学习进程和反馈学习效果。
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用于衡量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养水平,并作为毕业和升学的依据。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语文学科 | 语文 | 7 |
数学学科 | 数学 | 6 |
英语学科 | 英语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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