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税收最新政策 (成都二手房税费最新政策)
成都夜店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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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成府发〔2023〕5号)文件,成都二手房税收政策调整如下:
一、契税
- 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含非首次购房),按照1%的税率征收契税。
- 个人购买非普通住宅(含首次购房),按照2%的税率征收契税。
-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照3%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营业税或个人所得税
- 出售持有满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或个人所得税。
- 出售持有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差额的20%征收营业税或个人所得税。
- 出售非普通住宅,按照差额的5.6%征收营业税或个人所得税。
三、增值税
- 出售持有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增值税按照差额的5%征收。
- 出售持有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增值税按照差额的10%征收。
四、其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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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按照合同价格的0.05%征收。
- 交易手续费:按照合同价格的1.5‰征收,最高不超过2000元。
- 权证印花税:每证5元。
五、政策细则
- 以上税费政策适用于2023年3月1日起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 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且套型最高售价不超过144万元(含144万元)。
- 持有年限以取得房产证之日起计算。
- 已享受过税收优惠政策的二手房,再次出售时不再享受优惠。
- 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市政府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为成都二手房税收最新政策,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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