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石犀记文言文 (成都石犀记文言文翻译刘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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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

蜀成都郫县有石犀二,一卧一立,各长丈有奇,圆腹锐头,形制殊异于他犀。

相传县令刘沅家有犀骨,状貌酷肖此石犀。刘沅好奇,乃自携犀骨诣县。蜀王孟昶闻之,召见刘沅,问其所获。刘沅献出犀骨,蜀王见之大喜,以为真犀角也。

蜀王问刘沅:“犀骨何处得之?”刘沅不敢隐瞒,实告蜀王在自家花园中掘得。

蜀王乃遣使往刘沅家,遍掘花园,竟无所得。蜀王怒,以为刘沅欺君罔上,欲斩之。

刘沅情极,乃叩首泣诉:“臣所献者乃犀骨,非犀角也!”蜀王不信,仍命斩之。

刘沅临刑,向天大呼:“上天若知臣无罪,请以天火焚臣尸!”话声未落,天忽降大雨,雨中夹杂雷电,击中刘沅尸,焚之殆尽。

蜀王见此异象,大惊失色,始信刘沅之言不虚,遂下令赦免其罪。

翻译(刘沅)

蜀国的成都郫县有两只石犀,一只卧着,一只立着,各有一丈多长,圆滚滚的肚子,尖尖的脑袋,形状十分奇异,与别的犀牛不同。

成都石犀记文言文 (成都石犀记文言文翻译刘沅)

据说县令刘沅的家里有一块犀牛骨,形状酷似这两只石犀。刘沅很好奇,于是自己拿着犀牛骨去县衙。

蜀王孟昶听说这件事,召见了刘沅,询问他所得到的犀牛骨。刘沅献出犀牛骨,蜀王看见后大喜,以为是真正的犀牛角。

蜀王问刘沅:“犀牛骨是从哪里得到的?”刘沅不敢隐瞒,如实告诉蜀王是在自己的花园中挖到的。

蜀王派使者去刘沅家,把花园挖了个遍,却什么也没找到。蜀王大怒,认为刘沅欺骗了他,想要杀掉他。

刘沅非常委屈,于是磕头哭诉:“臣所献的确实是犀牛骨,不是犀牛角!”蜀王不信,仍然命令处死他。

刘沅在大刑场上,向天大声呼喊:“上天如果知道我无罪,就请用天火烧我的尸体!”话音刚落,天上突然下起了大雨,雨中夹杂着雷电,击中了刘沅的尸体,将他烧得一干二净。

蜀王看到这个异象,大吃一惊,这才相信刘沅的话不是虚假的,于是下令赦免了他的罪行。

注释:

  • 郫(pí)县:今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
  • 丈:古代长度单位,约合3米。
  • 奇:奇异,非常。
  • 孟昶(chǎng):后蜀末代皇帝,在位21年。
  • 亟(jí):急切,紧急。
  • 罔(wǎng)上:欺骗君主。
  • 殆(dài)尽:几乎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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